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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固合约![]() |
本保固合约,仅适用于中国地区购买之青云产品,如有与现有保固期限不同者,依当时所提供之保固条件为准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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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产品之保固,自青云特约经销商出售日起算,并以发票、收据等销售凭证所记载日期为准,消费者应妥善保存以维权益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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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类产品之保固期限辨识,依本公司保固标籤为依归。经销商自行提供或出售之保固,由该经销商处理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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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业分销,转销之产品,其保固起算日,仍依第二条认定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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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上无青云标籤或序号者,或序号与产品不符者及难以辨识时,恕不提供保固或售后服务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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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者自购买产品七日内,发生产品不良或故障时,(除第十一条所列情形外)得凭销售凭证,并备齐配件,以原箱包装,向原经销商更换新品,逾期则以维修方式处理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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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送修时,请以原厂包材或适当材料(如纸箱,气泡袋或保丽龙等)包装,如係因包装不当导致运送中发生之损坏,本公司恕不提供保固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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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固期内送修之产品,若无法修復时,本公司得更换良品或替代品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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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因下列之原因而导致损坏,不在保固范围: | 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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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机附赠之耗材,赠品及包材等均不在保固范围之列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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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本条款(V1.0)自2007.10.12公告施行. 本公司保有增删、修改及解释保固合约之权利,并于本公司之网页上公告后生效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
保固期限
【保固期限辨识】 ※如 有 客 户 自 行 撕 换 原 厂 保 固 序 号 贴 纸 或 无 序 号 标 籤 贴 纸 之 产 品, 敝 公 司 即 取 消 产 品 之 保 固 权 益 且 不 予 提 供 维 修 服 务 出厂序号判断保固年限 ![]() |
保修例外情况| 保固除外条款:(产品在保固期限内,如有下述情形,则不在保固范围内)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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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保固识别标籤撕毁或无法辨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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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灾、水灾、火灾、地震或不可抗拒之外力(如鼠祸虫害…) 或人为损坏害者。 注:人为因素之损坏不在免费保固范围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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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行拆装、任意变更规格或非本公司原厂之配件所引起之故障与损坏。 (例:未按使用手册或说明书规定使用或操作不当,如:电压误用(110V产品误插220V或其它高压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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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行检修改装或送至非本公司授权之维修商维修所造成之损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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线路受潮或浸水导致电子零件严重氧化与锈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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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软体安装及设定所造成之使用问题与故障 (例:电脑病毒所造成之问题及故障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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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不正常使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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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. 主机板部份 DIMM烧毁 ![]() 中央处理器(CPU) SOCKET座脚针歪 ![]() 零件撞损 ![]() 断线 ![]() PCB撞损 ![]() B . 显示卡部份 SMT撞件 ![]() SMT氧化 ![]() IC烧毁 ![]() PCB撞损 ![]() 金手指烧毁 ![]() 人为液体氧化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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